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9篇)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不担当不作为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措施 一、不担当不作为对照检查材料(一)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不担当不作为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措施
一、不担当不作为对照检查材料(一)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二)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对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四)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和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多发频发;(七)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得过且过,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八)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
(九)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
(十)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十一)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二、整改措施(一)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深化巡视整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通过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牢牢把握天津发展面临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提振士气、抖擞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
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
(三)梳理线索,挂牌督办。市纪委在梳理信访举报的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接,分批次筛选出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对每个区和市级部门都要确定出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列入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梳理问题线索,形成台账报市纪委(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区要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和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四)严肃问责,注重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查处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对影响较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我市“两报两台一网”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扩大震慑效果,推动全市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六)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篇二: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2018年乡镇信访办主任两学一做对照检查材料
我于18年参加工作,1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镇政府信访办主任,主要从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我通过认真学习对照查找,发现自身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学习意识不够浓厚。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一般性学习比较多、深入思考研究问题比较少;零碎学习比较多,系统学习比较少;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多,理论学习比较少,同时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特别是材料一多,工作一忙,就静不下心,安不下神,急学现用,不求甚解,特别是在信访业务学习上,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学习的深度、广度、强度还很不够。(二)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在基层工作的6年里,不论是在村官岗位还是信访岗位,我都能够心系群众,把群众的诉求和利益放在首位,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但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还缺乏细致的思考和研究,在认识高度和感情投入上还有距离,大多是群众反映一件就处理一件,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常常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状态,总认为能摆平就行。比如对于土地确权中煤矿地质灾害搬迁户的土地留存问题、镇办企业改制后工伤职工补偿的遗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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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矿山企业周边噪音灰尘炮震污染问题等镇内的普遍性问题上,还缺乏主动思考,老百姓来上访,认为自己无法解决,按程序上报给领导处理就行了,别的事不关己,缺乏担当。(三)业务能力不够过硬。工作中按部就班,缺乏亮点,不善于创新,不能够灵活的掌握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群众简单的诉求,能够做到速办速结,但对于处理闹访、群体性上访等复杂信访问题往往手足无措,还缺乏经验和独当一面的能力。(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贯彻落实“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个别时候还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时还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如对待煤矿职业病鉴定的工人和申请低保的群众存有急躁思想,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循循善诱的工作,有时态度生硬,有时推诿给责任部门,不能尽自己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根本原因在于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自己是党的先锋队一员,肩负着重要历史责任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学习,并在学习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造好主观世界,进而运用科学的理论去很好地思考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二是对自身的要求不严格。主要是平时在工作、思想和学习上自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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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过宽、自我约束过松,对自觉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能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重物质、轻精神,重硬件、轻软件。归根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关牢。三是对工作缺乏担当和责任。虽然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参加工作在农村,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也能体会农民的艰辛。但是几年来,反面的事看多了,无奈的事情经历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了。往往认为自己的职权有限,而群众需求多,有些事情不是凭本级组织和自身力量就能解决的,从而没有竭尽全力做事。有时候认为上级政策与基层群众的实际出入大,落实起来难甚至会引发新的矛盾,从而去应付一下,只求检查过关就行。究其原因是不自觉地滋生了脱离群众的不良习气,对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开始变形走样,导致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弱化,成效自然打了折扣。三、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充分认识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工作的重要性,避免被动应付式学习。全面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系统学习业务知识,并和本职工作相结合,多向领导、老同志学习工作经验,深入思考,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二是优化政绩观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件信访问题、每一个困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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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坚持实事求是,贯穿于工作中。客观公正看待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谨记“五个必须”标准,增强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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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word完整版)信访举报材料
关于反映**x公安局**x派出所警员**x
违纪问题的信访材料举报人:**x被举报人:**x,系**x公安局**x派出所警员。举报内容:**x公安局**x派出所警员**x从事并参与营利性活动,且不正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常身份关系,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举报,请贵部门进行从严查处。1、违纪从事并参与营利性活动.举报人在**x县**x小区13#院内有一处面积为400㎡的二层房产,2015年此人与我公司进行协商,签订协议租赁该房屋第一层进行经营澡堂使用,当时举报人及下属员工并不知情此人为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被举报人**x也从未明确言明或以其他方式透露自己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从租赁至今,此人一直在租用我公司房屋的第一层,开设澡堂进行营利活动(现为**x信托所)。2016年,此人因恶意拖欠我公司租金而且拒不腾空该房屋,我公司多次上门与其进行商谈,在此期间,我公司方得知此人身份为**x公安局上遥镇派出所警员,平时即在派出所上班,也经常亲自看门营业,此事实属实,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之规定.2、利用职权,恶意威胁、恐吓举报人。在举报人知晓**x的公职身份后,对其进行质问时,此人反而置违反法纪于罔闻,态度专横,嚣张跋扈,其多次通过言语暗示其在公安机关上班并具有“公务权力”的意思,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并扬言:“腾房可以,但必须对其所有投入进行补偿,否则将继续营业”,故意试图迫使举报人打消收房意图。3、恶意拖欠租金,违法占用他人财产。**x租赁我公司房屋二年有余,除首年交付租金6000元以外,再未付分文。我公司多次上门与其协商支付拖欠租金或解除租赁关系,其拒不答应支付租金,亦不
(word完整版)信访举报材料
搬离房屋,致使该房屋至今仍在其控制并用于经营之中。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之规定.
4、生活作风不正的嫌疑。据举报人了解,**x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存在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生活关系的嫌疑.此人长期结识有一名女子,举止暧昧,具有不当交往之实.目前该女子负责为其打点经营场所的营业活动,据知情人了解,二人并非正式男女关系,也非正当生意合作关系。此事实举报人系通过他人得知,虽存在一定嫌疑,但一旦属实,则属于重大违法违纪,应当进行处分。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被举报人存在重大违纪行为,应当进行严肃查处,以正廉政之风,望从速督办为盼。此致**x人民纪律检查委员会/**x公安局纪检委
举报人:**x
篇四: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信访形式主义整改报告
这次集中整治主要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制度落实等工作,聚焦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
日前,甘肃省纪委印发通知,从2021年10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
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中,有的干部漠视群众关切,敷衍应付、互相推诿,该受理的举报不受理;脱离群众,对待群众态度生硬、颐指气使。
在处置、管理工作中,有的干部对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不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分办或处置意见;热衷办大案要案,对被反映人级别低、涉及金额小的举报不关心、不重视。
在督查、督办工作中,有的干部监督检查不深入、走过场,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和要求,片面追求降数量、零上访。
在信访举报制度落实中,有的干部对受理范围把握不准确,落实归口受理、畅通举报渠道不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不严谨,信访举报分析不及时、不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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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提出整改任务,将工作细分为深入查摆、整改落实、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开展。
深入查摆阶段,紧盯整治重点,对照检查清单,找准找实问题具体表现,深入剖析背后原因,对梳理筛选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部门,形成自查台账,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紧盯中央巡视组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办、省纪委监委交办督办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方面未按期办结的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管用措施及时办结;总结巩固阶段,注重收集集中整治工作中的信息素材和典型案(事)例及工作开展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对前期工作进行归纳梳理、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报告,通过对照检查、推动整改,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检查指导等方式,重点对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交办督办、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问题线索处置和相关制度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重视、问题查摆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通风报信、以信谋私、压案不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就要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群众愿意就地举报、就近举报,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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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信访举报材料
关于反映某某某公安局某某某派出所警员某某某
违纪问题的信访材料
举报人:某某某
被举报人:某某某,系某某某公安局某某某派出所警员。
举报内容:某某某公安局某某某派出所警员某某某从事并参与营利性活动,且不正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常身份关系,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举报,请贵部门进行从严查处。
1、违纪从事并参与营利性活动。
举报人在某某某县某某某小区13#院内有一处面积为400㎡的二层房产,2022年此人与我公司进行协商,签订协议租赁该房屋第一层进行经营澡堂使用,当时举报人及下属员工并不知情此人为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被举报人某某某也从未明确言明或以其他方式透露自己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从租赁至今,此人一直在租用我公司房屋的第一层,开设澡堂进行营利活动(现为某某某信托所)。2022年,此人因恶意拖欠我公司租金而且拒不腾空该房屋,我公司多次上门与其进行商谈,在此期间,我公司方得知此人身份为某某某公安局上遥镇派出所警员,平时即在派出所上班,也经常亲自看门营业,此事实属实,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之规定。
2、利用职权,恶意威胁、恐吓举报人。
在举报人知晓某某某的公职身份后,对其进行质问时,此人反而置违反法纪于罔闻,态度专横,嚣张跋扈,其多次通过言语暗示其在公安机关上班并具有“公务权力”的意思,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并扬言:“腾房可以,但必须对其所有投入进行补偿,否则将继续营业”,故意试图迫使举报人打消收房意图。
3、恶意拖欠租金,违法占用他人财产。
某某某租赁我公司房屋二年有余,除首年交付租金6000元以外,再未付分文。我公司多次上门与其协商支付拖欠租金或解除租赁关系,其拒不答应支付租金,亦不
搬离房屋,致使该房屋至今仍在其控制并用于经营之中。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之规定。
4、生活作风不正的嫌疑。
据举报人了解,某某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存在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生活关系的嫌疑。此人长期结识有一名女子,举止暧昧,具有不当交往之实。目前该女子负责为其打点经营场所的营业活动,据知情人了解,二人并非正式男女关系,也非正当生意合作关系。此事实举报人系通过他人得知,虽存在一定嫌疑,但一旦属实,则属于重大违法违纪,应当进行处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被举报人存在重大违纪行为,应当进行严肃查处,以正廉政之风,望从速督办为盼。
此致某某某人民纪律检查委员会/某某某公安局纪检委举报人:某某某
篇六: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信访举报材料
Corporationstandardizationoffice#QS8QHH-HHGX8Q8-GNHHJ8
关于反映**x公安局**x派出所警员**x
举报人:**x
违纪问题的信访材料
被举报人:**x,系**x公安局**x派出所警员。
举报内容:**x公安局**x派出所警员**x从事并参与营利性活动,且不正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常身份关系,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举报,请贵部门进行从严查处。
1、违纪从事并参与营利性活动。
举报人在**x县**x小区13#院内有一处面积为400㎡的二层房产,2015年此人与我公司进行协商,签订协议租赁该房屋第一层进行经营澡堂使用,当时举报人及下属员工并不知情此人为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被举报人**x也从未明确言明或以其他方式透露自己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从租赁至今,此人一直在租用我公司房屋的第一层,开设澡堂进行营利活动(现为**x信托所)。2016年,此人因恶意拖欠我公司租金而且拒不腾空该房屋,我公司多次上门与其进行商谈,在此期间,我公司方得知此人身份为**x公安局上遥镇派出所警员,平时即在派出所上班,也经常亲自看门营业,此事实属实,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之规定。
2、利用职权,恶意威胁、恐吓举报人。
在举报人知晓**x的公职身份后,对其进行质问时,此人反而置违反法纪于罔闻,态度专横,嚣张跋扈,其多次通过言语暗示其在公安机关上班并具有“公务权力”的意思,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并扬言:“腾房可以,但必须对其所有投入进行补偿,否则将继续营业”,故意试图迫使举报人打消收房意图。
3、恶意拖欠租金,违法占用他人财产。
**x租赁我公司房屋二年有余,除首年交付租金6000元以外,再未付分文。我公司多次上门与其协商支付拖欠租金或解除租赁关系,其拒不答应支付租金,亦不搬离房屋,致使该房屋至今仍在其控制并用于经营之中。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之规定。
4、生活作风不正的嫌疑。
据举报人了解,**x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存在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生活关系的嫌疑。此人长期结识有一名女子,举止暧昧,具有不当交往之实。目前该女子负责为其打点经营场所的营业活动,据知情人了解,二人并非正式男女关系,也非正当生意合作关系。此事实举报人系通过他人得知,虽存在一定嫌疑,但一旦属实,则属于重大违法违纪,应当进行处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被举报人存在重大违纪行为,应当进行严肃查处,以正廉政之风,望从速督办为盼。
此致
**x人民纪律检查委员会/**x公安局纪检委
举报人:**x
篇七: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对重点信访事项县乡两级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实地开展调查面对面地与信访群众座谈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2确保信访问题的及时化解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全市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十大信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业农村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化解工作,特制定如下治理方案。
一、目标任务对农业农村领域涉及土地承包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资管理'‘等3类信访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确保2020年底5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5年以下的化解90%以上;2021年6月底全部“清零”;新发生信访事项即发生即化解。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各级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通过分级排查、系统比对等方式对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信访问题进行深入摸排,全面摸清现有存量和问题底数,并逐案进行核对。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深入分析信访问题成因,分类建立信访问题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专项治理期间,新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随时排查,及时纳入治理范围。
(二)重点治理。县、乡、村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围绕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对群众诉求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依法妥善处理,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重点信访事项,县、乡两级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实地开展调查,面对面地与信访群众座谈,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信访问题的及时化解,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宣传引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工
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对涉法涉诉事项,在治理过程中引导群众主动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巩固提升。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信访台账列出的重点信访问题,逐一核查落实,实行销号制度。对不能完成信访问题化解任务的,在年度考核时扣分。各级要进一步畅通农业农村问题信访渠道,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营造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
三、具体方法(一)土地承包经营问题。一是针对人地矛盾突出问题,推动有机动
地的村,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将机动地分配给新增人口或前期放弃承包权的农户;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在内部收益分配中对新增人口或前期放弃承包权的农户予以倾斜。二是针对土地调整问题,按照承包地确权的四至恢复土地承包原状,对调整后的承包现状签订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三是针对土地确权问题,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形式,妥善解决“园区村”“城郊村”“城中村”等未确权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制。四是针对土地流转纠纷问题,修订推广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鉴证;指导各地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监管。五是针对“两田制"以及承包土地合同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产、“三资”清理及合同治理等工作,进行清理整顿。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照省级制定问题清单,抓好改革工作的完善提升,重点整改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等8个方面40条具体问题;指导完成改革的村(组)建立集体经
济组织,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展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作用。
(三)“三资”管理问题。严查制度落实,确保“三资”管理规范透明。规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行为,提升农村财务管理规范会程度。充分借助“三资”清理和合同治理等行动,规范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合同监管等有关规定,强化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完善落实资产经营处置招投标程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异地审计、交叉审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第三方审计。强化部门沟通,做好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整改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处置等。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农业农村信访形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各县(市、区)及功能区,也要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问题治理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效果。
(二)实行领导包案。对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疑难积案、骨头案、钉子案,属地原则上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对越级访、重访及群体访等重点问题,市、县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化解。各有关责任人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保证通信畅通,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及功能区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系统抓、抓系统”,形成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确保高质高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县乡两级要根据信访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导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解决问题。农业农村(农经)部门领导干部不仅要接待来访群众,更要深入基层带案下访,积极了解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尽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强化工作督导。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工作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动态分析管理。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责任措施落实不力,处置不及时,推诿、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建议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每月20日前,将信访问题治理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篇八: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信访形式主义整改报告
信访形式主义整改报告信访形式主义
“这次集中整治主要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制度落实等工作,聚焦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
日前,甘肃省纪委印发通知,从2021年10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
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中,有的干部漠视群众关切,敷衍应付、互相推诿,该受理的举报不受理;脱离群众,对待群众态度生硬、颐指气使。
在处置、管理工作中,有的干部对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不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分办或处置意见;热衷办大案要案,对被反映人级别低、涉及金额小的举报不关心、不重视。
在督查、督办工作中,有的干部监督检查不深入、走过场,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和要求,片面追求降数量、“零上访”。
在信访举报制度落实中,有的干部对受理范围把握不准确,落实归口受理、畅通举报渠道不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不严谨,信访举报分析不及时、不深入。
......针对这些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提出整改任务,将工作细分为深入查摆、整改落实、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开展。深入查摆阶段,紧盯整治重点,对照检查清单,找准找实问题具
体表现,深入剖析背后原因,对梳理筛选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部门,形成自查台账,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紧盯中央巡视组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办、省纪委监委交办督办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方面未按期办结的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管用措施及时办结;总结巩固阶段,注重收集集中整治工作中的信息素材和典型案(事)例及工作开展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对前期工作进行归纳梳理、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报告,通过对照检查、推动整改,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检查指导等方式,重点对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交办督办、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问题线索处置和相关制度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重视、问题查摆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通风报信、以信谋私、压案不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就要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群众愿意就地举报、就近举报,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篇九: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对照检查材料
信访形式主义整改报告
“这次集中整治主要围绕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制度落实等工作,聚焦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
日前,甘肃省纪委印发通知,从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
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中,有的干部漠视群众关切,敷衍应付、互相推诿,该受理的举报不受理;脱离群众,对待群众态度生硬、颐指气使。
在处置、管理工作中,有的干部对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不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分办或处置意见;热衷办大案要案,对被反映人级别低、涉及金额小的举报不关心、不重视。
在督查、督办工作中,有的干部监督检查不深入、走过场,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和要求,片面追求降数量、“零上访”。
在信访举报制度落实中,有的干部对受理范围把握不准确,落实归口受理、畅通举报渠道不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不严谨,信访举报分析不及时、不深入。
.针对这些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甘肃省
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提出整改任务,将工作细分为深入查摆、整改落实、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开展。
深入查摆阶段,紧盯整治重点,对照检查清单,找准找实问题具体表现,深入剖析背后原因,对梳理筛选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部门,形成自查台账,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紧盯中央巡视组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办、省纪委监委交办督办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方面未按期办结的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管用措施及时办结;总结巩固阶段,注重收集集中整治工作中的信息素材和典型案(事)例及工作开展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对前期工作进行归纳梳理、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报告,通过对照检查、推动整改,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检查指导等方式,重点对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交办督办、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问题线索处置和相关制度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重视、问题查摆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通风报信、以信谋私、压案不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就要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群众愿意就地举报、就近举报,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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