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700第1篇你有没有注意到土壤里总是有许多奇怪的昆虫在爬行?如果是这样,恭喜你,你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法布尔!在法布里斯的作品中,昆虫似乎有着奇怪的想法、个性,并且变成了精灵,每天都在为它们最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70012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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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700 第1篇
你有没有注意到土壤里总是有许多奇怪的昆虫在爬行?如果是这样,恭喜你,你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法布尔!
在法布里斯的作品中,昆虫似乎有着奇怪的想法、个性,并且变成了精灵,每天都在为它们最喜爱的生存事业而努力。
"也许三个月前,当他还年轻的时候,他独自在这里为自己和他的后代努力工作。他每天都很累,只有现在才能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止工作。它仍在用其微薄的闲置产能保卫家园。他不能再做母亲了,但他仍然可以为家人看门,抵御不速之客。”这段话来源于《昆虫记》对隋峰门卫的介绍。乍一看,这一段似乎很普通,但仔细阅读后,却令人感动。当他年轻的时候,他为他的家庭奔忙。当它变老后,它仍然会尽最大努力来保卫家园。在这个世界上,难道我们的许多人类母亲不都是这样吗?他们为自己的孩子伤透了心。虽然他们长大后无法帮助他们的孩子,但他们的心中仍然充满了母爱,他们想做得更多。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
昆虫世界太神奇了!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松毛虫会预测天气,小蜘蛛会用丝线到处飞。现在我知道了一切。一些动物的思维方式高于人类。例如,当红色黄蜂离开食物去产卵时,它们使毛虫变得不动和无意识,而不是杀死毛虫。这样,他们可以“免费”保持食物新鲜。另一个例子是,当你放弃你的腰去抓蜘蛛取卵时,你只抓小的,这样每一只都可以让小昆虫吃一餐,而且你可以每一餐都吃新鲜美味的食物。
丰富的故事让我思考。看着它,似乎所有这些昆虫都跳出了书本。我真的很感激这个有着细腻感情和深刻思想的天才。凭借哲学家的一般思维、艺术家的一般观察和作家的一般叙述,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甚至打开了科学的大门。它使我能够再次接触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法布尔用一生的努力写下了《昆虫记》。研究昆虫是他的爱好。他的研究成果被广泛流传于书籍中,这是他的选择。
通过这本书,我想:只要我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我们就应该有勇气和毅力去追求真理,我们感兴趣的事情就应该开始和结束。即使你的追求对别人来说是无聊、孤独和无聊的,只要你有毅力和信心,你一定能创造奇迹。
名著读后感700 第2篇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
(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名著读后感700 第3篇
时间易逝,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改变,世上的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即使像紫茉莉,也不可避免的被环境所改变,所以说初心易守,始终难得。每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都逐渐被同化,只希望我们能在被影响的同时能保留一丝良知,对世间万物,对美好的良知。爱情的美好,在于相知、相恋并相濡以沫,在许多故事中的爱情,只所以唯美,是因为它少了些许生活气,多了一些理想主义。每个人都会老去,都会年华不再,真正的爱情,是夕阳下互相搀扶的双手,是陪你看细水长流的心境。
如果可以,我们也希望能将时间挡在门外,让我们永葆青春,而现实是油腻已经慢慢向我们侵蚀。每个人都害怕衰老,害怕夕阳西下,当老之将至,回首过往,不后悔,不将就,只愿能优雅、从容地老去。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地,那里住着你的忧伤和欢乐,住着你想念的人,住着那难忘的事。年轻时,总觉来日方长,时间难捱,一晃眼间,就到了中年,才发现岁月的无情,而我们,却再也回不去了。看见那些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曾无数次感叹青春的可贵,那种蓬勃向上的力量,那种充满朝气的脸庞,那种无所畏惧的姿态,深深地打动我的心,也许,当他们逐渐老去时也会感念岁月的无情罢?那些我曾失去的青春,那些我曾丢掉的梦想,如今,你们在哪儿呢?
林清玄说,生命是一扇晴窗,是由自己的小心眼来照见大世界。你的心里是什么样子,你看到的世界就是什么样子,以心观人,以心观世界,无论失去还是拥有,我们都要保持一颗恬淡的心,无论顺境还是逆境,都要拥有重新出发的勇气。世间千千万,唯有爱最动人。
名著读后感700 第4篇
自从我看了《昆虫记》以后,有两种虫子我极其喜欢,一个是倚强凌弱的朗格多克蝎子,一个是红蚂蚁,这两种昆虫都是杀虫高手。
蝎子——暗藏杀器的刺客。
蝎子尾巴上的毒针里面有麻醉液,一般情况下,蝎子只会死死地用钳咬死猎物,再细嚼慢咽;
如果遇到更强的生物,比如蟑螂、蜘蛛那种,会怎样呢?作者拿着蝎子和蟑螂进行PK,一开始,螳螂还是坚韧不拔、宁死不屈,被蝎子扎了一下后,抖抖抖,一刻钟以后,当场挂掉。再来一位“田王”蝼蛄,像皮皮虾一般模样的虫子对手,会不会更胜一筹呢?结果,蝼蛄的身体一直在抖,腿一伸一伸的,两小时以后,气断身亡,下场如出一辙。
看来蝎子很牛嘛!其他的虫子只不过是它的手下败将、刀下亡魂罢了,佩服,佩服!
再来讲讲红蚂蚁吧,它可是抢掠高手。
红蚂蚁一不会生宝宝,二不会蓄粮。没宝宝,抢,残忍的红蚂蚁夺走了黑蚂蚁的蛹,于是蛹长大之后就变成了伺候红蚂蚁的佣人;
没粮食,也抢啊,黑蚂蚁的过冬粮食全被红蚂蚁瓜分得一干二净,黑蚂蚁只能成了可怜的“穷光蛋”。抢掠完毕,回穴路上遇上了障碍物,本以为红蚂蚁这下要迷路了吧。不可能!红蚂蚁虽然是近视眼,但是实验表明,它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法,找到回穴的道路。
我觉得,红蚂蚁和蝎子的技能可以配合使用在军事方面。蝎毒可以装进子弹,为什么我有这样的想法呢?因为,当普通子弹射不中人的心脏、大脑时,人还是能上战场,但用了这种蝎毒子弹后,可以一击致命,让敌人死于一“弹”。红蚂蚁的残忍凶狠可以用在重机枪加特林上,一开战,成千上万的士兵,同时发射蝎毒弹,就算是全世界的士兵来攻击,也扛不住这超级火力啊。
我想,作者法布尔在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堵住他探索的道路。我无法用词句来形容他对大自然的奉献,但是从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的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独具匠心的构思。
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大自然的神奇世界。
名著读后感700 第5篇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都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我敢说,在千百年来,无数的人读《简爱》这一本书,都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我还敢说,没有一个人能勾抗拒这话的诱惑!————题记
简·爱的父亲,是一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年幼的时候,父母就双双的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她的舅母那里抚养,于是,简·爱就在那里受到了十年的轻视与虐待……终于她被送到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孤儿,或许,这对于简·爱的平等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吧!
我读《简·爱》,十分欣赏简·爱对于平的的见解,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有一个小女孩,叫做阿尔黛,简爱就是她的家庭教师,当罗切斯特先生告诉简爱“阿尔黛是一个孤儿”时简爱没有任何反应,当罗切斯特先生问她,是不是有一点看不起阿尔黛了,没有,简爱的回答是我对她很赞赏,简爱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鲜明的个性品质。她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都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我敢说,在千百年来,无数的人读《简爱》这一本书,都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我还敢说,没有一个人能勾抗拒这话的诱惑的吧!
看看这本书的作者和生活背景,夏洛蒂·博朗特,写下了这本书,却用男性的署名,他人们发现是她写的时候,都认为英国文坛出现了一个优秀的任务,或许《简·爱》的意义并不是因为英国文坛发现夏洛蒂·博朗特而是让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女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找到了追求平等与自力的精神资源,许多人对于我的见解不一样,我认为《简爱》这本书的主义就是--平等。
面对当今社会的重男轻女,简爱几乎就是全世界阅读小说的妇女必读的经典之作,同时,也进入了世界文学中知名作品的行列之中!
名著读后感700 第6篇
《根鸟》是曹文轩老师写的,他1954年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市。曹文轩老师是个特别有文采的人,他还写过《草房子》、《红瓦》《细米》、《山羊不吃天堂草》等书。而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呢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所以今天我也想跟大家一起分想一下,希望大家喜欢。
《根鸟》这本书呢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根鸟再一次打猎的时候,一整天都没有抓到猎物,非常的丧气,但是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只白色的鹰,而正是这只鹰的出现,却把根鸟引导了山谷里去,再也消失不见了。而根鸟回到家中之后,竟然又梦到了那只白鹰在天空当中徘徊,只是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梦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小女孩儿,叫做紫嫣。为了找到梦中的女孩,实现自己不可思议的梦境,在经过了重重地阻挠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这个叫做紫嫣的女孩。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但是让我到现在都记忆忧心的是米溪,根鸟掏出了鬼屋,连续不断地走了3天,情绪一天比一天低落,逃出鬼屋的喜悦也一点一滴的丢在了路上。他开始非常的思念自己的家了,自从离开家之后,他从来都没有那么强烈的思念过自己定的家。他骑上马,慢悠悠的朝向菊花坡——自己的家走去,但是当他终于走回家的时候才发想自己的父亲竟然去世了,这让根鸟心里非常的愧疚。
里面的主人公深深的打动了我,因为根鸟之前总是想要放弃去寻找大峡谷,白鹰和那个女孩,但是,当他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中时才发现自己得人父亲去世了,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就这么放弃,而是应该以更快的速度去寻找到自己梦中的大峡谷,不能半途而废。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否则的话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成功。就像是根鸟一样,经过了不懈的努力之后,终于找到了大峡谷,白鹰和小女孩。所以我们也没偶有任何的理由去放弃,就像校训一样:“不诚无物,见贤思齐。”
名著读后感700 第7篇
迤逦近一年,终于结束了水浒的历程。上部的大致内容几已模糊,只留股豪情纠着心田。开局的星罗棋布,一百单八条好汉从涓涓细流汇为大江,奔腾向前。这种不断的壮大感,对众而言,具有深深的吸引力。
前期的历历事迹,不乏酣畅淋漓之举,大快人心之作。然更多的是打打杀杀,冲动妄为,草菅人命。读来着实厌恶,具是绿林之举,不足为奇。自一百单八齐聚之后,梁山实力达到顶峰。如果作为部众,那是可以潇洒快活,自由自在。可作为头领,宋江必须要为梁山将来之路做出选择。很多人都认为宋江假仁假义,一心想着招安。在招募部众上山的过程中,确实感到宋江的假仁义,如招募黄信,秦明,呼延灼之人等,可以说是逼上梁山。在拉拢他们的时候,宋江甚至杀其家人,以绝其念,手段残忍,面不改色,甚至无羞愧之词。在梁山前途的选择上,宋江笃定要招安,矢志不移。我个人认为,一是宋江本人的忠君为国的思想,或是当时社会的历史政治文化氛围所感染,尊崇管家所谓的“忠”,所谓的“义”。难免偏颇,难免狭隘。第二,可能宋江自己认为,带同众弟兄一同招安,也是为他们谋一个“高大上”的正道归宿。将自己的思想推己及人。可是,人各有志,一百单八条好汉,岂是人人都愿意加官进爵?有所觉悟的人,都认为当时的官场氛围,实在是乌烟瘴气,是非纠缠。即使想要明哲保身,亦非常困难。故有公孙胜,李俊,燕青,鲁达,武松等辈,自奔去处,远离是非。就个人而言,的确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远离尔虞我诈,自在快活而去,有个相对的善终。但反过来想,如果人人都不愿为国报效,为官治国,国家和社火又怎么能转换?谁来鸣不平,谁来扫除奸邪,匡扶社稷,保家卫国?当然,当时社会封建体制积重难返,对能人志士而言,确实也是刀山火海。也许,这是一种历史的无奈吧。
数败官军,打破辽国之后,梁山迎来最大对手——方腊。悲剧就此拉开序幕。一战接一战的节奏,赢的很不容易。而干戈之后,是一封接一封的阵亡表。过往悍将,屡屡阵亡。拼尽全力歼灭方腊之后,好汉们十停止剩二三,当中又有不愿为官自行离去的,可谓悲凉之至。武松出家,鲁达坐化,更是将这股悲凉之情推至凄凉。渡江之前,军马齐整,凯旋之时,残缺不全。及至朝圣之后,加官进爵,卢俊义被害,诸多将勇次第辞官,到最后宋江、李逵陨命,吴用、花荣自缢相随。从头到尾,恍如隔世,是否应了那句“是非成败转头空”。往事的波澜壮阔,快意恩仇,如今,却化为座座坟头,了了蒿草,缕缕青烟。回想蓼儿洼那幕,仍有震撼心扉之力,着实唏嘘不已。这种义气之举,无论对错,都令人肃然起敬,扼腕叹息。
纵观整个历程,沧海桑田,亦如过眼云烟,随风飘散。斯人已去,唯有事迹家喻户晓。以此想来,人生不过数十载,成也罢,败也罢。如能轰轰烈烈,穿云裂帛,亦不失为来此人世走一遭。铮铮铁骨,掷地有声!
名著读后感700 第8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yz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啊!
名著读后感700 第9篇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就像冰心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简评:文章是一篇不错的读后感,不仅概况书中的内容和人物,并对其人物性格进行归纳,得出自己的结论并发表感想。语言方面也很好,选词恰当,短句使文章简炼。
不足之处:倒数第二段得出结论:性格关系着成功,那么最后一段应就此稍展开。现在的议论尤其是后一句话与冰心的诗,好象与《三国》关系不大吧?
名著读后感700 第10篇
相信大家一定都读过《西游记》吧!无论是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还是忠实憨厚,默默奉献的沙和尚,又或者是聪明顽皮,火眼金睛的孙悟空……这些由吴承恩老爷爷塑造出来的角色都深受人们喜爱。
西游记一书呢,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打怪升级,哦不,是一路降妖除魔,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话虽如此,但我看到的一段视频彻底改变了我对《西游记》的看法。视频中大概是这样讲的:《西游记》讲的并不是唐僧师徒四人的修行,而是唐僧一人的修行——唐僧一人心性的修行。
为什么这么说呢?
大家有没有发现,西天取经十万八千里,而孙悟空一个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西游记》里并没有孙悟空,他其实是唐僧的心。为什么有个词叫“心猿意马”?正是因为一个人只有做不到的事,而没有想不到的事,唐僧非常想快点取到真经,所以才有了战无不胜,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在《西游记》中,猪八戒的人设是懒,贪财好色等,好像唐僧没有的缺点都在他身上显现出来了,所以大家是否发现了一个现象,唐僧很少责怪猪八戒,就老骂孙悟空,有时候还念紧箍咒。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猪八戒是唐僧作为普通人的欲望。任何人对自己的欲望都比较宽恕:谁还没犯过错嘛,对吧?
而沙僧呢?他话少,活多,但大家有没有发现,他说的都是对的。比如说大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二师兄也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都被妖怪抓走了!他说的话都对,但无趣。所以,沙僧代表了唐僧的理智和逻辑。
那白龙马呢?他代表的是唐僧一定要去西天取经的坚定意志。不论你们去不去,他都要去西天取经。
大家有没有想过牛魔王代表的是什么呢?他是孙悟空的孪生兄弟,是唐僧的另一面心。唐僧的孙悟空的那面心朝着斗战胜佛修行去了,另一面还在外面撒野呢,那就是牛魔王。
所以,你的心到底有几面呢?
所以,你是否带着初衷从头走到黑,也不会泯灭良知,不会丧失原则呢?
名著读后感700 第11篇
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生存还是毁灭?”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名著读后感700 第12篇
暑假,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七岁的葵花―――一个城市女孩和乡村男孩青铜在一个特别的机缘里,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长大,十二岁那年,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她出生的城市,青铜常常眺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住的地方。
小说人物性格各不相同,青铜是一个聪明绝而执著的哑巴,葵花也和青铜一样聪明,并且十分懂事;
朴实的爸爸、善良的妈妈还有和蔼可亲的奶奶和通人性而憨厚的牛。他们一家虽然一贫如洗,但对葵花的爱却如浩浩大海一般、说也说不尽,催人落泪感动着我。
<<三月蝗>>中,蝗虫扰乱了大麦地安祥平和的生活。孩子们从兴奋到害怕再到无助,大人们从烧香求佛到恐惧到无可奈何。灾难过后,一切都没了,青铜家也不另外。突如其来的蝗灾使青铜和葵花变得更加坚强。一次,两个饥饿难忍的小家伙逮到一只公野鸭,碰巧,嘎鱼家丢了一只公鸭,嘎鱼咬定就是青铜逮到的公野鸭就是他们家丢失,便大吵一番。后来,青铜终于证明了自己是清白的。
这时,一场让青铜家深受打击的悲剧上演了,奶奶为了给孩子添新袄棉裤,累得生病了,青铜家的牛也不辛死了。家里要凑葵花上学的学费和治奶奶病的钱,就在此刻,我们一直认为的“调皮鬼”嘎鱼送来了两只鸭子,给青铜奶奶补身体,让我深受感动。
懂事的葵花做出了大胆的决定:将各门成绩故意考砸,为给奶奶治病,又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她写了一封信,便独自坐船去江南捡银杏了,可葵花回来后的一天,奶奶却永远不能回来了。
痛苦对于一个人十分重要,不管是大麦地的`痛苦,或是青铜家的痛苦,都能反应出:葵花在痛苦中成长,在痛苦中学会独立,在痛苦中学会生活。人们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许就是这种生活经历磨练了葵花的意志吧。
作者曹文轩说了:“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要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成为强者。”
人生的道路上不会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我们要有顽强的抗挫能力,敢于正视痛苦,在痛苦中学会成长与学习。是的,和葵花相比较,在生活中我却缺少葵花的坚强、学习中缺少葵花的勤奋、做事缺少的青铜的胆大与执著。在今后,我一定努力改正,以他们为榜样!